合伙人

姓名:陈尊场
性别: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类型:合伙人
办公电话:13502367621
专业领域、特长:陈尊场律师,法律本科,199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于199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长达三十二年之久,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认真对待每一个代理案件,坚持“案件无大小,真心最重要”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专业领域是刑事,民商事诉讼、仲裁、婚姻家事以及企业法律顾问。

典型案例荣誉成果:

1、代理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某村郑某某等243户村民与某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不履行征地补充协议和征地承诺行政纠纷案,通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历时五年多,完全取得成功,村民所有的诉讼请求都得到法院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在办理被告人蔡某某涉嫌制造、贩卖毒品案中,经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指控蔡某某构成制造、贩卖毒品事实证据不足,且指控制造毒品事实的主要证据即手机中的拍照及视频时间与指控制毒时间完全不一致,经庭审质证和辩论后,促使公诉机关撤回对蔡某某的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之后,还为其申请国家赔偿,获得国家赔偿二十多万元。

3、在办理被告人蔡某某运输毒品上诉一案中(一审未办理),因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委托办理上诉,案经高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不服又上诉,最终高院改判无罪。

4、在办理苏某强与苏某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判决委托人苏某强应偿还苏某福借款本金649200元及利息,经上诉后,通过分析双方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流水账,结合其他证据,最终获得上诉法院改判,改判为应偿还借款本金51418元及利息,为委托人减少损失59万多元。

5、在办理谢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因一审被判死刑,上诉后,经辨护人努力和据理力争,获得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死门关中拉回来。

6、在办理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一审被判死刑,也是经上诉后,通过辨护人的努力和据理力争,获得二审改判无期徒刑,避免生命被冤杀。

以上仅是办理案件中的部分,在办理案件及法律事务中,真心对待委托人,运用事实和法律办好每个委托的案件,从不夸口,努力做到无愧于委托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