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喜讯/我所郭俊芳律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来源:众诚律师事务所阅读量:0次时间:2024-01-11
客户刘女士因购买股票亏损近六十万元,该损失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符合索赔条件,因此我所接受刘女士委托代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接受刘女士委托后,我所郭俊芳律师通过研究证券虚假陈述最新法律规定、查阅上市公司过往公告及证监会处罚公告,确定该股票索赔的“三日一价”,准确计算可索赔金额后向法院提交立案。案件处理阶段多次前往立案庭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多次与法院调解人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及上市公司诉讼代理律师沟通调解方案,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最终帮助刘女士三人顺利获赔。
郭俊芳律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我所郭俊芳律师有六年央企证券公司新三板、合规风控工作经历、五年律师执业经历,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诉讼经验丰富。团队目前代理长园集团、延安必康、st索菱、国民技术、佛山照明等多支股票索赔。
根据法律规定,股民的索赔有效期为三年,符合要求的股民可联系咨询详情,主动维权是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最优选项。